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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直林业系统严肃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3-07-22     来源:      作者:
                                        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

鄂尔多斯市直林业系统严肃工作纪律、

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直林业系统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

                             2013628

鄂尔多斯市直林业系统严肃工作纪律、

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整改方案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意见〉的通知》(鄂党办发〔20136)和《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集中开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320号),为切实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直林业系统集中开展严肃 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林党字〔20136号)我局认真开展了动员部署、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巩固提高、健全制度各个阶段的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着力整顿林业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为鄂尔多斯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全面改进市直林业系统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市直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建设鄂尔多斯现代化林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林业队伍良好形象。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纪律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二是部分干部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外出办事。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林业局机关工作制度》(鄂林发〔201318号)中的公出请示、请销假制度和《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由各直属单位进行考勤,交市局人教科备案。

责任领导:袁庆东副局长、贺丽萍副局长和梁占和纪检组长。

责任部门:市局人教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具体落实。

整改期限:20137月。

(二)效能问题

一是个别干部业务学习不认真,不主动工作,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二是部分干部业务知识不熟悉,做事不扎实、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谨。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考核和教育制度,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

责任领导:梁占和纪检组长、吴云峰调研员。

责任部门:市局人教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具体落实。

整改期限:2013年。

(三)会风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开会有迟到早退现象。二是部分干部开会时不专心听讲,不注意领会会议精神实质。三是部分单位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不迅速、不坚决、不彻底,执行力不强。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加强对会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责任领导:贺丽萍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

整改期限:2013年。

(四)浪费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浪费办公用品。能双面打印的材料单面打印,能重复利用的办公用品不重复利用。二是浪费水、电。“长流水、“长明灯” 和办公室电脑、复印机、饮水机等日夜运转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干部用餐时有浪费现象。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责任领导:贺丽萍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

整改期限:20137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认真真地抓好整改,实实在在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改进林业工作,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按照《整改方案》,下大力气做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首先明确改什么,做到实事求是,不隐瞒,不回避;其次是明确整改期限,必须在期限内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要追究责任,对在整改阶段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补课”,直至问题真正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