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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市直林业系统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发布时间:2013-06-07     来源:      作者:

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市直林业系统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

                                                                                                     2013年4月19日


  市直林业系统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根据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市直林业系统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结合林业普法教育,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内涵,提高林业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二、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

  (一)制定实施办法。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自治区配套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意见,按细化内容,狠抓落实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和市林业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对没有做到的要督促做到,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上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作风,严肃纪律,反对铺张浪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等重点,集中时间、人力、精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一)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中,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完善权力制约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制约和限制权力的铁篱笆。在2012年清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汇编,努力建立完善的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继续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开展中央和自治区林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地方配套资金和地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林业惠农惠牧资金的监督检查,全年开展2次以上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二是督促业务科室、单位对征占用林地、森林采伐限额、林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林木种苗两证一签、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和质量、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征占用林地项目的监督检查,实行征占林地定额管理,加强森林采伐的监督检查,防止超限额采伐、乱砍滥伐林木行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林权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监督,确保林地、林木流转中林农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健全并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发扬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三是抓好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五、完善机制,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仅要抓好业务工作,而且要有效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同时将惩防体系建设向业务工作延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以及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保障制度,做到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全覆盖。

  (三)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科学划分权力范围,厘清权力界限,编制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点,实行风险等级管理。三是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社会监督。五是突出防控重点对象、重点行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开展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的效能建设,健全效能建设、效能监察和效能投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林业“三站一所”(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森林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行为和政务公开,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做到政务在网上公开、监督在网上实施,确保公共权力阳光运行。加强效能投诉工作,切实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的“懒”现象,不会为、不能为的“慵”现象,乱作为、胡作为的“恶”现象。进一步巩固林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二)继续推进林业政风行风建设。在制定市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参与覆盖面,充实评议内容,创新测评方式。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林业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推进林业建设和生态保护健康发展。

  (三)完善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巩固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专项治理成果,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七、严肃执纪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一是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国有重点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保证林业改革顺利进行。二是继续做好信访工作,逐一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三是以查处涉林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发挥林业纪检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检察、组织、人事、审计、公安机关在涉林案件中的联系与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八、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林业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林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围绕全市林业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对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新的预防和惩治工作思路及措施,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