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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2     来源:      作者:

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

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统筹安排林业各项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的通知》(厅发〔20144号),现就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调研员、总工、副调研员外出离开工作地,应及时报告请示。党组书记、局长离开工作地在市内工作调研,应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离开鄂尔多斯应向市委书记和市长请示;副局长、纪检组长、调研员、总工、副调研员外出离开工作地应分别向党组书记和局长请示。

二、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工作地在市内工作调研,应及时向局党组和市局报告,离开鄂尔多斯应分别向党组书记和局长请示。

三、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期间,须确定一名同志负责主持工作。

四、在国家法定假期(即国务院200712月印发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所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双休日外出,也应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五、领导干部外出应提前2天填写《外出请示、报备表》,市局办公室负责服务办理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事宜。

六、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口头请示、报备。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补充请示、报备。

七、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八、各科室、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市局纪检组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

 

附件:外出请示、报备表

 

 

中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党组

2014212

 

 

 

 

 

 

 

 

 

 

 

 

 

 

附件

外出请示、报备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外出

地点

 

起止

时间

 

外出期间

工作主持人

 

职务

 

 

 

 

注:外出期间如有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