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 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www.guojiyuanyi.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林业局宣传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邮编:017000,电话:8580298,电子邮箱:erdoslyj_xcb@126.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上报工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超额完成了市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数量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年共协调组织内蒙古电视台、鄂尔多斯电视台、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64次,在中央、自治区、市级新闻媒体发稿313篇,其中《中国绿色时报》11篇,《内蒙古日报》3篇,《内蒙古林业》13篇,市级媒体发稿286篇。在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林业信息6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提供政府信息暂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或发生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