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林发〔2011〕252号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林业生态建设
工程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旗区林业局、康巴什新区园林局、市造林总场: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林资发〔2011〕2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把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业务骨干,全力推进这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各地于9月1日前将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摸底调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报市林业局造林科。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