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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2011年国有林场工作总结和2012年国有林场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06-28     来源:产业科      作者:

               鄂尔多斯市2011年国有林场工作总结和2012年国有林场工作要点

一、鄂尔多斯市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共有国有林场、治沙站26个,主要分布于毛乌素沙地和库布齐沙漠边缘或腹地,总经营面积382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9%,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55万亩,占经营总面积的88.7%,活立木蓄积量154.4万立方米。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97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1533人、医疗保险1578人;离退休人员1246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1043人、医疗保险1236人。截至目前,天保工程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0654万元。

二、2011年国有林场工作总结

2011年,全市国有林场工作在自治区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大市”和林业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抓住国有林场棚户区启动实施的有利时机,改革创新,力求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2011,全市国有林场完成人工造林137480亩,其中碳汇林栽植樟子松1980亩、飞播区人工补植59000亩、退耕封育项目补植74000亩、植被恢复造林500亩、其他造林2000亩。天保封育10000亩,森林抚育24511亩。栽植行道树和防护林5365株。全市国有林场共完成育苗3108.6亩,建成乡土优良树种和新品种引进驯化集散基地500亩。

()资源管护成效显著

一是结合天保工程,共落实护林员824人,实现了对所有作业区森林资源的全面管护。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对重点火险地块严防死守,同时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群众安全用火、文明祭奠。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易发虫害及易发区域进行严密监测,共防治柳毒蛾、青杨天牛、春尺蠖等病虫害2.3万亩。全年未发生毁林、森林火灾、树木盗伐滥伐案件。

()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2011年,我市共争取国有林场扶贫资金120万元,其中市造林总场展旦召分场维修办公室474平方米,打井1眼,修油路0.45公里;达旗白土梁林场利用国家投资和自筹资金打井5眼,更换水泵5台,改造高压线1公里、低压线12.5公里,更换变压器5台,修砂石路1公里;准旗乌兰不浪国有林场新建苗圃和前旗察罕陶勒盖林场新建办公室两个国有林场扶贫资金项目正在前期准备,2012年春季动工。

 ()多种经营扎实开展

随着林业生态建设一元化向多元化发展,林场也逐渐转变过去的单一造林方式,利用现有资源,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发展多种经营,走兴林富场之路。

市造林总场积极开展种苗集散基地建设,建成了苗木展示厅,新增全配套苗圃1000亩,在苗圃内新打并配套机电井6眼,新增变压器3台,新修砂石路13公里,铺设节水管线18.9公里,总投资117.65万元。同时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年内发展50只以上的绒山羊养殖户27户、100只以上肉羊育肥养殖户5户、1万只禽类养殖户8户,全场绒山羊养殖量达2080只,年出栏育肥羊12000只,特禽出栏8300只。种植业和养殖业两大产业带动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达20800元,较2010年增长了21%。七里沙、二道壕、大圐圙一线生态旅游区经林业厅批准建立了内蒙古库布齐沙漠森林公园,公园开发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已完成沙障铺设411.4公顷,其中平铺式沙障350.7公顷、立式沙障60.7公顷,并公园东侧进行了沙地柏、杨树、沙柳等不同树种的模式造林。

准格尔旗各场站亦利用各自有利条件,积极扶持林场职工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2011年场站职工通过搞多种经营人均增收10000万元,并且成为稳定收入来源。

()危旧房改造进展顺利

1.危旧房改造进展情况

2010年,下达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涉及我市7个旗区9个国有林场,共计 821套,总建筑面积80152平方米,总投资12993.17万元。截至2011年底,危旧房改造工程821套全部竣工,竣工面积80010平方米,完成投资13869万元,其中央投资821万元、自治区配套821万元、旗区投资197万元、职工自筹12030万元。

2011年,下达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涉及我市7个旗区19个国有林场,共计1724套,总建筑面积133322平方米,总投资21610.19万元。根据各地项目落实情况,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际总建筑面积163294平方米,总投资249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24万元、自治区配套1724万元、市级财政投资762万元、旗区配套448万元、职工自筹20280万元。截至2011年底,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1计划项目开工1724套、面积163294平方米,已竣工1418套、面积134974平方米。完成投资15497.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94万元、自治区投资578.4万元、职工自筹14325.3万元。剩余306套预计于20128月底全部竣工。

2.减轻职工困难举措

为改善国有林场职工生活条件,有效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各项目旗区根据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减轻国有林场职工负担。准旗在中央、自治区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旗财政、林场各补助每户1万元;乌审旗、鄂前旗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全部纳入生态移民工程,享受移民工程部分优惠政策;鄂旗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全部纳入工矿棚户区建设范围,职工以2万元的国家补贴可享受35平方米,剩余平米按棚户区价购买;东胜区泊江海、伊旗新街治沙站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比市场每平米低2000多元;达旗政府通过与蒙之骄国际集团协调,该公司将已建成商品房让利给林场职工集中购买,优惠林场职工600/㎡,并对不能贷款退休人员给予分期三年付款的优惠待遇,对困难职工,旗政府、林业局、开发商共同协调农行给予贷款,再次帮助职工和离退休及困难户减轻了一次性交款的压力。市造林总场争取市财政补贴762万元,其中268户补助购房户每户补贴2万元,集中新建基础设施补贴226万元。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从根本上减轻了职工负担,彻底改善了职工居住环境,为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国有林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大面积林地老化,三大效益难以发挥,急需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林木抚育更新。二是随着森林资源和林草植被的逐渐增加,森林草原防火难度加大,急需防扑火设施建设投资。三是虽然国有林场危旧房得以改造,但其他生产生活设施年久失修,逐渐老化,急需加大建设投入。四是我市国有林场均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应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入财政预算管理。五是农牧民蚕食、非法占有林场土地、林地现象依然严重。六是人才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断档严重,急需补充适应林场事业发展的人才。

四、2012年国有林场工作要点

2012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建设鄂尔多斯现代化林业的奋斗目标,锐意改革,抢抓机遇,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实施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完成第一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扫尾工作,保障第二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按时完工,充分做好第三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加大林地资源管护力度。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机,做好林地、林木权属划定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坚守好林场阵地,维护好林场权益,避免农牧民蚕食林场土地、破坏林场森林资源案件。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国有林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部纳入地方性总体规划中。坚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落实地方配套、鼓励林场自筹的原则,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场办公条件,恢复林场造血功能,加快林场脱贫致富步伐,彻底扭转落后现状。

()加快生态建设和资源更新抚育。借助国家林业生态重点工程项目,采取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的办法,加大造林和林木更新抚育力度,提高林分质量。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林沙产业。一是利用林地资源、技术人员集中的优势,与企业合作发展林沙产业,建标准化原料林基地,兴办沙柳切片厂,组建平茬采割队。二是依托全市“两个”双百万亩工程,大力发展种苗培育。三是充分利用林间空地,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绿色生态旅游。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